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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之后没有新留言内容的议题应移动至相应页面的讨论页或者存档至7月存档。
[编辑] 建議把刪除投票請求依類型分拆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已移動至Wikipedia:投票/分拆刪除投票。
由於已滿久沒再討論,且已達至初步共識,本主題已移師至Wikipedia:投票/分拆刪除投票進行最後階段討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subst:Void|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7月18日 (五) 21:06 (UTC)
[编辑] 所選圖片應考慮到縮圖後的辨識性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在討論結束後應存檔至Template talk:Dyk。
最近看到首頁的「你知道嗎?」圖片有些縮圖後反而看不懂是什麼。建議推薦者及管理員在選圖時考慮到該圖縮圖後的辨識性,不宜為了展示而展示。以6月14日展示過的兩圖片為例,諸位可看哪一張的辨識性高。—Ellery (留言) 2008年6月15日 (日) 02:41 (UTC)
- 目前75px的宽度太小了,可以考虑和首页其它板块一样横幅图片用120px,竖幅图片用90px,这样会显示的更清楚一些。—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6月15日 (日) 10:34 (UTC)
- 同意长夜无风的观点,例如一些化学反应,本身就是横排的,而现有的推荐制度只接受一个值,所以有的根本无法辨识。所以建议区别对待横幅图片和纵幅图片。—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保佑家人,感谢大家对四川的援助! 2008年6月15日 (日) 11:31 (UTC)
- 今天的 Dyk 又出現同樣的問題,一般讀者根本無法分辨那張圖片是甚麼?-小薯餅(討論頁) 2008年6月30日 (一) 07:52 (UTC)
- 現在圖片的顯示是系統自動處理(非以往由管理員手工更新),因此強烈建議新條目推薦者需注意縮圖後的可辨識性。—Ellery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02:32 (UTC)
- 那麼我們需要更新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推薦須知的相關部份嗎?-小薯餅(討論頁) 2008年7月1日 (二) 09:05 (UTC)
- 我已經更新了。—ellery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08:43 (UTC)
[编辑] 走火入魔的『正名』行為
本主題或討論段落,已被移動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為。
由於討論篇幅太長,有維基人指出令到頁面顯示緩慢,尤其是對於使用代理伺服器的用戶,因此將討論移到另一頁面,請大家繼續有關的討論。Stewart~惡龍 2008年6月26日 (四) 10:31 (UTC)
[编辑] 关于原创研究的界定问题
本主題或討論段落,已被移動至Talk:元氏_(北魏孝明帝女)#关于原创研究的界定问题。
由於討論篇幅太長,因此將討論移到另一頁面,請大家繼續有關討論。zzz......很睏 2008年7月1日 (二) 02:57 (UTC)
[编辑] 最常見命名方式的取決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在討論結束後應存檔至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
无需拘泥于“最常见名称”,因为各地区有各自的“最常见名称”,若以人数、区域比较,大陆常见名称又必胜、全胜,其他区域的维基人是不会赞同的。个人建议是,若有大家共同的“常见名称”,当然是用“常见名称”,若有各自的“常见名称”,就在各地的“常见名称”中,以文字本身做判断,选出“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名称做为标题,若各地的常用名称都不理想,就将选择范围扩大到该事物的其他名称上,冷门的也无所谓,总之就是以文字本身判断,选出“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名称做为标题。这是除了“先到先得”外,解决各地汉语差异问题的方法之一,选出的标题,不是“最常见”,就是“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有其标准。--真實事求是(☎) 2008年6月26日 (四) 15:23 (UTC)
- “若以人数、区域比较,大陆常见名称又必胜、全胜,其他区域的维基人是不会赞同的。”我不认为事情这么简单,但如果先假定这句话是正确的,我想请问其他区域的维基人不赞同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一个“大陆译名”,不但被大陆使用,而且被全世界大陆范畴以外的人或者机构更广泛使用,请问否认这个译名是中文最常见译名的理由是什么?就因为是大陆译名?那是不是“大陆”主张自然科学观念,并且被绝大多数现代社会认同,梵蒂冈说我们都是上帝创造的,我们也可以先到先得在维基布道了?否则每次条目都是“大陆”理论必胜、全胜,其他区域的维基人是不会赞同的。
- 维基什么时候变成按照一个事物的来源或者仅仅其初始来源判断其广泛性、准确性了?难道一个事物在中文世界按照区域、权威性、影响力、使用范围等等判断其是否最常见、最广泛、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不行?你管第一个提出来的是希特勒还是林肯干吗?
-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先到先得是不是从最一开始就是为了达到某一种目前版本的命名常规根本不可能允许的目的而存在的?—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7:15 (UTC)
- 簡單來說;Musuker完全否定現行的最常見命名規定包含:「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香港繁體最常見」、「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台灣繁體最常見」、「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大陸簡體最常見」及「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馬新簡體最常見」運作方式,若四者有其衝突,適用『各地漢語差異』與先到先得原則,而改以『使用区域、使用权威性、使用影响力、使用范围』為最常見標準,並完全優先於先到先得共識或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
現階段看來,除地區性特有事物外,他提出了此命名標準幾乎等同中國大陸常見名稱。--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03: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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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階段看來,除地區性特有事物外,他提出了此命名標準幾乎等同中國大陸常見名稱。请问这是大家的共识吗?即除特殊情况外,大陆译名按照各种标准都是中文范围最常见译名?—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07:06 (UTC)
- 閣下又開始張飛打岳飛,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我刪去此段我依照閣下論述所衍生出來的個人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07:44 (UTC)
- 我極為尊重Msuker提出意見的權利,惟請贊同者或反對者請於下列表達簡短意見,以便Msuker了解現行中文維基社群看法。也大膽奢請包含Msuker的各位,只要表達自己贊成反對立場並書明簡單理由,且對其他人的意見緩提辯白;以利討論結果或共識達成。若『使用区域、使用权威性、使用影响力、使用范围』為最常見標準取得共識,我將加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並成正式方針一部份。--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02:53 (UTC)
- 诡辩术不是万能,因为观众不会只看到你话里的合理部分,也会看到别人话里的合理部分。先去把“区”和“市”的问题解决了吧,那可是完全符合您的四大方针的。另外,请阁下不要动辄拿出“维基社群”,这很有点天朝宣传部的色彩。用户是维基社群的一分子,请不要把某个用户与社群对立起来。--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7日 (五) 1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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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閣下不是不回應我的話嗎?怎麼碰到問題核心就跳出來呢?先前想一併解決的是Msuker,你也滲和了,現在分割兩問題了,可以以民主程序解決了,你又急了。說穿了,你還是害怕現今真正使用者的大多立場與閣下不符,怕兩問題的共識結果與閣下不符。沒錯,我立此標題就是想Msuker聽聽大多數人的意見。另外,如果閣下能再改進一點滴現在這種語氣,我想對討論很有幫助。我想,並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容許你的嘲諷。--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23:32 (UTC)
- (-)反对,除了質疑Msuker此方針忽略名從主人、正確性等其他命名規定外,就推廣中文維基言,因為中文維基編輯者與瀏覽者並非單來自中國大陸,此建議一採行,必定造成其他地區使用編輯者嚴重萎縮。--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03:31 (UTC)
- 我觉得现做法才叫忽略名从主人和正确性,把一个从来与中华文化无关的英国人写成韦俊安,把在自己使领馆写着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主权国家写成千里达及托巴哥。—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0:43 (UTC)
- 容我插咀,韋俊安的譯名是根據英國政治人物官方譯名列表的,而且有根有據,雖然約翰‧雷德(好像是)也對,但稱得上官方的譯名,就兩者皆可,非必用約翰雷德之名;特立尼達這四個字,我們粵語3個字都是入聲字,很難發音,而千里達的Tsin/Chin已經包括了特立這兩個很難發音的字。而本港傳媒作足球評述時亦會說出兩個譯名,可見並非內地譯名一面倒的。各處鄉村各處例,請尊重別人的譯名。名從主人的話,韋俊安、彭定康都不會中文,那什麼辦?寫信到英國問問你選哪個譯名吧(此句純粹惡搞)。想同我吹水? 2008年6月27日 (五) 11:48 (UTC)
- 您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有一处有单向思维之嫌:你说特立尼達在粵語很拗口,可您知道千里达在普通话里已经完全违反了发音吗?要知道北方话是严格区分l和n的。一个大陆人看到把n翻译成l的现象,他能不感到难受吗?另外,实际我是支持原规则的,可是有人要把原规则“灵活使用”,大陆人改其他地区译名不可以,其他地区人改大陆译名就可以。在游戏规则不公平的情况下(很奇怪有人对着明显的事实说这全是“受迫害妄想”),我们还怎么玩?--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7日 (五) 12:01 (UTC)
- 閣下這論述,我原則上可以接受,不過第一,我已經多次提過,就台灣李萼所著『中國文化概論』所言,「中國文字與世界其他國家文字比較,最大的區別,中文不是拼音的,不能代表語言。」,因此中文維基開宗明義以「漢字」為根基,就有了與其他語言維基很大很大差異﹔此差異也就造成中文維基引用其他語言維基版本的命名慣例時,產生很多問題。其次,雖說大家心知肚明都知道中文維基是以普通話或國語為原本,但是明著卻沒有明顯註明,只用「通用形式」表明。我建議閣下如果要推翻「粵語地區最常見的那根基」,最好朝此論點發展,因為閣下的大陆人改其他地区译名不可以,其他地区人改大陆译名就可以。拿不成比例的例子,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論述,怎麼看就是“受迫害妄想”,於討論過程是無補。--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23:32 (UTC)
- 你到是给我解释一下,哪里有“不成比例的例子”?你能举出一个反过来的例子来么?而且还能像这个例子这么振振有辞地辩论这么半天的,就更不可能了。请你不要自己想什么就说什么,事实与你的语言经常有不符,令我很困惑。另外,阁下怎么看都是“被讽刺妄想”,于讨论过程无补。--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9日 (日) 15:07 (UTC)
- ㄟ,你不是不回應我的話嗎?怎麼說話不算話的再三違約呢?還是閣下向來就是信口雌黃?呵呵,請問現在台港維基人以「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香港繁體最常見」、「無其他違反命名規定;且台灣繁體最常見」原則命名的主條目沒有上十萬也有上萬,你隨手拈來的例子又有幾?請問這種舉例「不是不成比例是什麼?」﹔更好笑的是,你在對粵語譯名不滿的同時,也完全忽略1945年前,粵語在世界很多國家幾乎等於「中國話」的事實。或許自詡中國高知識分子的你,不僅對此歷史緣由不想深研,也從來就對這些非大陸地區的譯名或命名嗤之以鼻?再來,從閣下幾次的只護地域權益的發言,發現你根本不懂尊重其他討論項次的共識態度﹔還是閣下在被迫害妄想的同時,也從心底打定大陆人改其他地区译名可以,其他地区人改大陆译名就不可以的主見。最後,關於嘲諷﹔請你別忘了自己曾為自己的尖酸刻薄言語付出多少代價,得罪過多少人,道過多少次歉?這些歷歷討論往事,可不是我妄想出來的歐。--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8:03 (UTC)
- “你不是不回應我的話嗎?怎麼說話不算話的再三違約呢”,没用的话少说,你我都非善类,相信可以免了互相嘲讽了!你说我嘲讽你,如果真有的话,那就到此为止;咱们就开始较较真吧!你的回答,完全所答非所问:不管先到先得,在没有可靠来源的情况下把大陆译名移动的例子,现在就有一个;反过来的例子你到底能不能举出一个?粤语以前的国际地位,跟现在讨论的话题有什么逻辑关系?现在讨论的很多译名,1945年以前根本没有;我现在用拉丁语造了一个20世纪才建立的城市的地名,那是否由于拉丁语过去的地位,就可以到英语维基上把条目名改了?所以不要把注意力转移到毫无因果关系的东西上去,那也是浪费你的精力!“我得罪人”,这种赤裸裸的威胁我先放在这,如果再有类似表达我也不客气了。我相当容忍嘲讽,不过我对话里藏刀可是非常厌恶!--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30日 (一) 08:47 (UTC)
- look at this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2:49 (UTC)
- 上面似乎并没在讨论我的设想。我的设想是,在各地区有不同常用名称时,就以文字本身来做判断,那一个词的文字本身符合“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的规定。换句话说,若是翻译,就以翻译得最好的词做为条目名称。例如上面的韋俊安,会令人误以为是中国人之姓名,也并不能准确表达John Reid之发音,即不是意译、又非音译,以文字本身来说,并非好的翻译。而約翰·里德可知道乃欧洲人之姓名,且John翻译成约翰很常见,Reid翻译成里德也贴切,約翰·里德显然比韋俊安更符合“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的条件,这只是一个例子,到底要如何分辨“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可以在将来命名常规的讨论时,大家进一步讨论。--真實事求是(☎) 2008年6月27日 (五) 16:01 (UTC)
回答Msuker兄关于“若以人数、区域比较,大陆常见名称又必胜、全胜,其他区域的维基人是不会赞同的。 ”之疑问,这是现实情况,至于为何这样,有很多因素。其实主要的反对者就是台港二地,其他的海外华人并不那么排斥大陆用词,或者会有人认为既然中文来自中国,大陆用词流传又广,对多用大陆词没意见亦说不定。
台港二地,台湾的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对立的,他们本身有一套完整的用词,且不想与大陆统一,对大陆的“统战”很敏感,要他们接受大陆用词,与要台湾和大陆统一一样困难,当然在中文维基不应该搞政治,但台湾人的这种心态,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要他们全用大陆词更是天方夜谭。
至于香港人,他们用的是粤语,且对大陆的政治现状有意见,全用大陆用词是难以接受的,其实不但是大陆用词,其他地区的普通话、国语、华语用词相信也难以接受,至于这里是华语维基还是粤语维基,那是另外的问题,反正他们不能接受全用大陆用词就是了。所以,若想要港台二地维基人接受全用大陆用词,是不现实的,Msuker兄将心思放在找出替代“先到先得”的方法就好。
至于大陆人本身,若要在中文维基推广全用大陆用词,是否也有“统战”的心态呢?也有政治因素呢?或者大中国心态呢?我看,恐怕多少也是有地。
上面我只是实话实说出个人的观察,可能有误,是否正确大家可以讨论。
其实不以大陆的常用词为主,在各地用词中选出最合适的用词,对中文维基亦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大陆用词并非就那么的“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中文维基是全球性的百科全书,有各地区的用词,不也显示出中文维基的特色吗?只是现在“先到先得”搞得维基的命名一团糟,需要改进或以其他方案取代而已。最后希望各地区的维基人,多以中文维基本身的发展放在第一优先,少搞地域中心、搞政治,这样中文维基的发展,就会比较健康。--真實事求是(☎) 2008年6月27日 (五) 16: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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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你的分析是对的,不过我在原讨论(现在已经转移的那个)说先到先得混到今天这样地位的主要原因就是香港人名译名、台湾地名译名除此方法之外永无翻身之日,结果还被说成误解,言之凿凿。明明就是这种“利益”考量,而且以中文维基向来港台用户为主为背景,还要标榜为什么什么大原则、大慈悲,难道不是那个做了什么还要立什么?
- 我认为最实际可行的方法是在有大量可查证权威信息的情况下,必须可以取缔粤音译名、台湾某些国家译名的先到先得资格。粤音译名(尤其是英国政治人物这种取中华姓氏+国家安康的翻译做法)就是为绝大多数用户制造理解、搜索障碍。而台湾国家译名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不过牵涉到尊重其它国家或地区主权选择的问题(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中华人名共和国间接意志的体现,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是被其它国家政府正式接受的意志),毕竟这是别人写在大使馆、驻香港总领事馆门口的名字,大多数台湾译名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般不具备这种自我选择性。
- 而两者相比,台湾地名译名本身与大陆、香港译名冲突不大,而且差异较小,理解上的障碍其实只限于习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并不比千里达及托巴哥多告诉读者任何信息。如果现阶段无法达成共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这一类问题的数量几乎不会增加,只会随着沟通而减少,因为即使有新的地区、政区译名需要翻译,其实由于两地语言相通,很少出现中国大陆媒体一定ABC,台湾媒体一定DEF的情况。以前有诸如 British Columbia 的翻译的讨论,我记得已经明确这不是地区差异,而是任何一个地区内都有多个常见译名的情况。
- 但是,持续包容粤音、香港式译名占据主条目、分类,就是对于中文维基命名常规的挑战甚至挑衅。不单是已经有专门的粤语维基,而且是对绝大多数普通话用户造成实际阅读困难,而且将外国人装点成郭伟邦、谢洛美,简直就是在故意歪曲、隐藏一个大陆、台湾、新马都能够接受的“迈克尔·史密斯”类型的欧美人物翻译模式可以直接传递的信息。诸多香港的用户如果连这点都无法看清、认可,如果中文维基连这点基本的问题都无法解决,我看不出命名常规、先到先得问题达成共识的契机与可能。—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7:47 (UTC)
- 以之前的各种讨论看来,他们不会退让,你的设想难以实现。“命名常规”虽为正式方针,但被人冒犯已经很久了,这也是我诟病已久的现象之一,若不想遵守“命名常规”,建议将其“正式方针”的身份废除,“光明正大”不尊重遵守正式方针,是非常难看的行为,除了严重侵犯维基“共识制”的基础外,也让人看到中文维基人缺乏法治精神。--真實事求是(☎) 2008年7月4日 (五) 16:03 (UTC)
大家有其他可以替代“先到先得”的方案吗?对我上面的设想有何意见?--真實事求是(☎) 2008年6月27日 (五) 16:01 (UTC)
我认为没有,中文维基现在没有基本的共识,所以只能用这种技术手段折中,但是先到先得的前提——来源可靠必须严格遵守,其他免谈。 Mu©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7:03 (UTC)
- 若先到先得要保留,那就将其正式化,原有的“命名常规”正式方针身份也要去除,要不这样一直“光明正大”违背正式方针下去,实在很难看。--真實事求是(☎) 2008年7月4日 (五) 16:03 (UTC)
中文维基若只有一个语种,有很多取舍用词的方法及标准可以取代“先到先得”,但若有二语种以上,因为不同语种对用词的取舍标准不可能一至,那就真的只有先到先得了。类如Msuker所言,香港维基人若坚持粤音词、香港式译名一定要成为条目标题,不肯退让,那真的就只有“先到先得”下去。这点若无法突破,任何“命名常规”的讨论,都不可能达成共识,没有意义。
看来是没有办法了,谁叫中文维基连是什么语种的维基,也被人搞得不清不楚呢。--真實事求是(☎) 2008年7月4日 (五) 16:03 (UTC)
- 总结得难听一点,就是这么一句话: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5日 (六) 12:25 (UTC)
- 果然是很難聽。--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9:34 (UTC)
[编辑] 分段(A)
Mukdener,現在本港傳媒慣用白高敦 (戈登布朗)、戴理德 (阿利斯泰爾達林),我們有我們的規則,不是大陸說了算。沒有先到先得,那麼在有譯名或意見分歧的頁面以英文作條目名,那麼各地也不用爭了。想同我吹水? 2008年6月28日 (六) 07:30 (UTC)
- 这是违反更大的命名常规和中文维基百科的根本原则,即使用中文,使用现代中文,使用现代标准中文即普通话/国语等。你要用英文、用粤语发音译名,似乎已经有英文维基、粤语维基可供使用。—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7:54 (UTC)
- “現在本港傳媒慣用......我們有我們的規則,不是大陸說了算。”好气魄,好声势,实在很符合在维基寻求共识的态度。—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02 (UTC)
- 但這的確是事實,我們不容否認。香港人沒有理由要接受中國大陸的一套譯名,當然中國大陸也沒有理由接受香港的一套譯名,因此共識是從這個基本前題上建立的,現時的先到先得辦法正好是最公平尊重各主要地區使用者的做法。—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08:16 (UTC)
- 香港沒有粵語報紙,也沒有粵語教科書,只有中文報紙及中文教科書,而香港政府規定其法定語文為中文及英文,當中並不包括粵語,但香港的報紙、教科書及政府都有使用香港的譯名,這顯示香港的譯名是中文。—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08:20 (UTC)
- 香港译名是中文,但不是现代标准中文,是方言中文。上海报纸也写“阿拉”、“伊”,并不表示这些都可以写在中文维基。—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26 (UTC)
- 閣下指的應該是口語化與書面化的問題,教課書與政府公函、書籍等印刷刊物都是以標準書面中文寫成的,但也是使用香港的譯名,可見口語化與書面化與香港的譯名沒有關係。—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08:34 (UTC)
- 香港的譯名也不只有粵音組成,也有不少是漢化譯名(好像湯若望、羅明堅、利馬竇等),比如香港第一所「中文學校」的校名也叫「金文泰中學」,「金文泰」一譯肯定是中文,難道此中文學校就算改壞名了。—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08: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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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若望、罗明坚、利玛窦、金文泰四个都不是译名,是这些本身具有一定中文知识、能力的人自己使用的中文名字,于是被中华文化所熟知,当代还有大山 (演员)、陆克文等等。白高敦、郭伟邦都学过中文?—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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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督文咸曾表示「學習中文會使人智力下降」,但清廷仍然將他的英文名譯成「文翰」。請問這些名不是譯名的話是甚麼?—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12: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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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文翰是译名,文咸可能是他自己选择的中文名,也可能不是。文咸有没有相当中文能力,我不知道。但是陆克文、汤若望等显然是有的,所以他们为自己起个非常不错的中文名字也是力所能及的。同理,你会吧Jackie Chan或者Jet Li说成是成龙、李连杰的“英文译名”吗?—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28 (UTC)
很好,这个观点随便讨论,粤语口语词是否可以入条目,先不论了,足球条目中写什么“班霸”“波”的我都见过。
但我认为这差不多接近“先到先得权力坐大”这个问题的根源了。Winertai、SElephant等用户认为,先到先得只在满足“最常见、容易理解、不易混淆”等所有命名规则后才适用。当然,他们认为在任何地区“最常见”就是“最常见”,对这点我不赞同,不过暂且不论。但是,现在部分香港用户以“这些是香港译名”为理由,就要求先到先得,而全然不管容易理解、不易混淆等问题,请问Winertai、SElephant以及其它发言质疑贝克斯利区一类译名的用户,你们怎么说?—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43 (UTC)
- 不要亂替人說話,我啥時說過我支持『最常见、容易理解、不易混淆』這說法了?這是User:真實事求是的主張吧?我只支持『最廣為使用的譯名』這原則,至於此最廣為使用的譯名是否容易理解不易混淆,不該是維基百科與維基用戶該去評斷的,倒是『最常見』這原則,我同意與最廣為使用其實是同樣的意思,應該支持。—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6月28日 (六) 10:40 (UTC)
- 哦,那Winertai说:“「各地漢語差異」的處理,其實是最低層及非正式方針的,(請見上述內文中的「遵守上面的一般惯例和大家就命名问题达成的其他共识。」等內文),換句話說,該內文「非指導性」但書之「包容規則」或「時間優先規則」與「先到先得」等條目命名方針是完全不同的層次,詳言之,即「各地漢語差異」規則無法在「不符合「不容易混淆」」、或「不符合「最常用」」或「不符合某某方針」或「不符合某某共識」等等之一情況下適用。 ”“也就是不厭其煩明確指明適用「漢語差異規則」前,有那些必須遵守方針或共識(如: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這也是解決此棘手問題的另外一解。”
- 你在下面回应说:“我反對某些用戶提議廢除先到先得原則的動議,理由就如同Winertai兄所言,那原本就是為了解決編輯戰問題的工具,沒有它中文維基會陷入更嚴重的混亂。”原来不是赞同其发言啊。—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0: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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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贊同Winertai兄反對廢除先到先得原則的意見,並不表示我跟他在其他方面的意見完全相同。何況,我認為對不同的讀者而言,『容易理解』、『不易混淆』是很主觀的,會因人而異。舉例,對於不熟悉大陸譯名的我來說,無論某個大陸風格的譯名在對大陸讀者是多麼容易理解、多麼清楚不容易混淆,對於不熟悉的我來說,還是一樣會覺得難以理解、看不懂。因此,『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這原則應該是指在某地區所常用的幾種譯名版本中,應盡可能選擇最不容易造成混淆、最多人熟悉的版本為主,但這並不表示可以用此原則,來否決其他地區常用譯名的使用資格(言下之意,『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原則不該超越特定地區用名的範圍之外)。—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6月28日 (六) 15: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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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赞同,没问题。那请问你在贝克斯利区等问题时,又在讨论什么英国行政区划历史变更,中国大陆翻译“专家”的水平问题,不知目的是为什么证明什么?还有更加重要的,你在这里又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即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也是以某区域为标准的,我对此可能造成的更大的问题深感担忧。那我倒要请问,现在还有没有超越一个区域的命名规则?按照你的理论,最常见是区域内最常见、最容易理解是区域内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也是区域内最不易混淆?那命名常规实际只有四个字了:先到先得。大陆只要想出一个区域内的最符合条件的译名,哪怕把USA叫法国,只要先到先得,中文维基就跟着玩吧。贝克斯利,小菜一碟,还有什么好讨论的。—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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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不清楚閣下的邏輯思緒,「支持『最廣為使用的譯名』」和「反對某些用戶提議廢除先到先得原則的動議」是兩碼子事情,閣下老是把這混淆扯在一起,這樣下去絕對無法解決問題。--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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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是你说先到先得只有在不违背“最容易理解、最不易混淆”等等所有其它命名常规的前提下才适用,对不对?现在某些香港用户凭一句“本港如何如何”便要先到先得了,麻烦你把这先到先得的适用情况向他们再传递一下?—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18 (UTC)
- 從實際層面去談論,假設現在「戈登 布朗」(Gordon Brown)、「托尼 布萊爾」(Tony Blair)及「瑪格麗特 撒切爾」三個條目都未被建立,現在有一個香港人,他如果建立了「白高敦」、「貝理雅」、「瑪嘉烈 戴卓爾」三個條目,大家是否認為這樣不可接受?—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8日 (六) 12: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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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不可接受,理由是这并不是最不容易混淆最容易理解的中文译名。“戈登·布朗”作为一个英国人的名字,要明确得多。正式方针命名常规首段明确写:“所有条目命名都应当首先使用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4:40 (UTC)
- 我認為各地譯名不能,也未曾試過騎劫維基百科。除非要管理員要維護條目,才會用「不轉換」看原始文字,否則各用戶安安好好的使用所屬地區的轉換模式,又怎會受其他地區譯名而影響閱讀?所以一個譯名,只要是某地區的官方譯名(即使含有外文),又不會混淆(不會造成歧義
,但不代表容易理解),就可以成為條目名稱。HoiNapBakTsyn 2008年6月28日 (六) 12:28 (UTC)
- 但不代表容易理解——看到了吧,以先到先得为依据,向命名常规发起的公开挑战。—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4:40 (UTC)
- 收回言論。但現時有哪些香港譯名條目是不容易理解?HoiNapBakTsyn 2008年6月28日 (六) 14: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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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论实际理解困难,甚至可笑之处,那多得去了。贝理雅的老婆明明也姓贝理雅,为什么姓“彭”?上面戴卓尔什么时候又加上了玛嘉烈了?郭伟邦、彭仕国都是什么经天纬地的中华栋梁来着?Ham为什么都变成咸,咸字的发音和Ham很接近吗?我只知道烧菜加盐会咸,加Ham也咸?—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09 (UTC)
- 某些地方译名“騎劫維基百科”的证据:Category:英國政治人物—Quarty 2008年6月28日 (六) 14:53 (UTC)
- category不能做noteTA,每一個地區的譯名都會使其他地區的讀者有閱讀困難。這是無法解決的啊。HoiNapBakTsyn 2008年6月28日 (六) 15:00 (UTC)
- 这也是页面命名需要顾及其他地区用户的原因之一啊—Quarty 2008年6月28日 (六) 15:02 (UTC)
- “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心平气和点讲,你认为“罗宾·库克”和“郭伟邦”哪个比较满足这一点?再来点韩培德、韩达德?禤智辉?恕我愚钝,我连这字都不认识,这位老兄估计不敢学中文了。—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5:09 (UTC)
請尊重中文維基百科上面來自不同地區的社群,請用寬容的心去看那些不是自己熟悉的名字,我不會說那些不是中文名字,我會覺得,原來這個世界上有另一群中文使用者用這個名字來稱呼這個人、事、物,我又從維基百科學到了一些知識。現有的轉換機制雖不能稱完美,卻也是大家共同研發、維護,甚至可能是中文世界裡面完整度最高的對照表,它是中文維基的珍貴資產,除了我自己對於研發、維護的人表示敬意之外,我也呼籲大家如此。看看左上角的那顆拼圖球,想想自己參加維基百科的初衷,再回頭來看看上面的這一大段一大段的辯論,大家爭的是什麼?--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6:38 (UTC)
有一个观点我以前说过好几次了,最常用、最容易理解这种判断标准是非常模糊的概念,缺乏可操作性,只适合处理个案,作为一般的标准,正式、全称、可供查证、先到先得才是好的判断标准。当然我这里说的都是条目名,至于条目中行文则怎么自然怎么写,只需要在开头儿把所有的名称作清楚的说明,后面根据作者自己的习惯随便选择,而且根本没必要使用noteta一类的转换工具。noteta是很多人倾注了很多心血没错,但是倾注了很多心血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感情是感情,道理归道理。我们不要把这些都搅和到一起好不好。 Mu©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7:01 (UTC)
尤其在处理有争议的名称时,最常用最好理解这些标准不但无助于厘清争议,反而成为各方僵持的借口,所以说这是非常不好的标准。我一再呼吁大家正视这个问题,修改命名常规,就是为此啊。 Mu©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17:08 (UTC)
NoteTA是個好東西。— WiDE 懷德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23:19 (UTC)
結果虎兄的道理就這樣被一句「感情是感情,道理歸道理」給略過了。就算一開始把所有譯名列出來,後面如果有不同地方的人按自己地區的譯名來寫的話,看的人一定看的頭昏腦脹。至於譯名的標準,中國內地確實有譯名天書,但這是否為該人物/地區所屬的別國所確認呢?還有,一個確確實實被某些人士略過的概念:請尊重中文維基百科上面來自不同地區的社群。確實,中國內地有自己的譯法,香港有自己的譯法(雖然快要被內地政府搞到沒有了),台灣有自己的譯法,原本一直以來只要確定是條目創建者所屬地區的常見譯名就能用,其他地區的命名以NoteTA來補完。連這個都不能的話,那就不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了。最後離題一下,我對於部分人士一直堅持繁簡分家感到可惜。—Altt311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2:28 (UTC)
话说到这里,我想也就是表明了我在原来讨论较早阶段说的问题:先到先得最大,其它所谓规则方针全部是空头支票。有些人认为这是尊重一个地区,没问题,当然别人也可以认为这是对于现代标准中文和维基作为现代标准中文百科的亵渎,以及对维基可查证、公信力方针的挑衅,还有对于条目创建时间这种形同儿戏的标准的纵容。我想总有一天,事情会发生质的变化。现在,不过是不了了之,继续在命名常规吹着什么最常见、不易混淆、容易理解的牛而已。—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7:15 (UTC)
- 討論至此,歧見已無法使用同中求異方式解決,建議閣下建立『使用区域、使用权威性、使用影响力、使用范围』為最常見標準投票頁面。--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7:39 (UTC)
- 哦,你当然能轻易凑成多数。先到先得的现有规则在我看来就很好,遗憾的是,有人要二极管式的使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9日 (日) 15:07 (UTC)
- 呵呵,現在就懂示弱了嗎?請問閣下懂什麼叫民主或什麼叫共識嗎?原來,有人罵的變色龍,就是閣下。原來,你才是詭辯的高手,閣下自認事情鬧大了,不利自己了,邏輯混亂了,就開始先到先得的现有规则在我看来就很好,遗憾的是,有人要二极管式的使用。,還是你自大到,只有自己用的時候才不是二極管,別人用的通通是二極管?還是你自大到,只有大陸用戶用的都沒有原創研究,都沒有疑慮,都不是二極管,別人用的通通是二極管。--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7:43 (UTC)
- 呵呵,你的逻辑还真混乱,忙不叠地想宣布自己胜利了?自己去用眼睛看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谁第一个提出的先到先得?我本意就是要用先到先得解决这个问题的!你再去给我看看:我一直主张以先到先得解决问题,而且我关注的焦点是:为什么香港台湾用户就可以先到先得,大陆译名就不可以?你给我找出我中间什么时候改变了这个立场呀?害怕把事情搞大?把事情搞大是你的目的吧。什么叫示弱呀?难道您为了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气氛,连基本的理解力都下降了吗?在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留下大片的事实根据和考证过程时,你除了一直在这里大声叫嚷以外,又做了哪些有实际根据的考证呢?我说的“原始研究”问题你解决了吗?观察阁下的编辑记录,原来阁下几乎不做任何准备,就打算只以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在这里翻云覆雨呀。阁下一直在不停地仔细寻找别人话里的每一处小漏洞,可我们给你提出的那些质疑,你哪一个令人信服地解决了?“只有大陸用戶用的都沒有原創研究,都沒有疑慮,都不是二極管,別人用的通通是二極管”,现在这里讨论的就是你们的二极管,别人的二极管你先得找出来真实存在的例子,而且二极管本来就是错的,别人有二极管不等于你们的二极管就成了合法的了!回避对你自身的质疑(原始研究是事实吧?),反而用反过来指责对方来转移眼球(“只有大陸用戶用的都沒有原創研究”),这不是诡辩术是什么?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那个例子,我就要你承认到底是不是原始研究?你能给出明确回答否?闪避显得心虚呀。另外,把自己的指控抢先加到别人脑袋上当成大帽子,你干得还真绝呀,想把话题从先到先得上引开的是你吧(“先到先得与此讨论无关,已移至互助客栈方针、以扩大讨论”),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成了我了?!幸亏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这个页面还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30日 (一) 08:26 (UTC)
- 是嗎?閣下的語氣越來越激動囉,又要我用眼睛看看,又要我「給我看看」,不要激動吧,因為從頭至尾,你的香港台湾用户就可以先到先得,大陆译名就不可以?就是種詭辯,因為,你的邏輯就是,香港台灣用戶的先用先得準則,用的奇糟無比,大陸用戶用得就是準確。看看你的發言篇幅,也不比我少,在你數落我阁下几乎不做任何准备,就打算只以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在这里翻云覆雨同時,看來也是講閣下自己啊。從這討論中段,我就認為Msuker將「區行政區劃」譯名與先到先得混為一談,才將兩議題分拆,並將「各地漢語差異」規則做說明﹔怎說將我分拆的美意,變成我萬惡不赦呢?(先到先得与此讨论无关,已移至互助客栈方针、以扩大讨论﹔這句話,怎麼看都是很順眼的勸和字眼啊?)倒是很欣慰的你的發言與立場已是識時務為俊傑的轉向,那好吧,請你說服Msuker贊同你的「先到先得的现有规则在我看来就很好」的結論吧。--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8:58 (UTC)
- 過份桃谷六仙對討論沒啥好處。還是聚焦於正題──名常規各項細則的「份量」吧。HoiNapBakTsyn 2008年6月30日 (一) 08:38 (UTC)
我不相信任何智力正常的人会需要noteta来帮助阅读,方便读者也是借口。 Mu©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8:33 (UTC)
插一句咀:我看到有人連NoteTA內的香港譯名也刻意換上中國大陸譯名(見此編輯),我感到有點心寒。自從主權移交以來,好些香港傳媒已放棄原有的香港譯名而改用大陸譯名,只有部份媒體仍堅守香港譯名。既然中文維基有港澳繁體的轉換,為何還須刻意在港澳繁體顯示中國大陸譯名? Wikikids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3:19 (UTC)
- 那些是當地華僑的粵音譯名,不是香港本地人的譯名啊。何況,香港傳媒已棄之不用,我認為只需在該條目註明「當地華僑稱之為……」即可。HoiNapBakTsyn 2008年6月29日 (日) 13:28 (UTC)
- 很長呀。那麼我就不同意上述海納百川兄的提議。當地華僑之譯名是一個習慣,當地人在新聞或會以有關譯名作報導,例如無綫衛星台 ( 賣廣告 XD ) 在英播報員都會以有關譯名,畢竟當地譯名是被使用的。當華語地區叫「越獄」,我們香港的無綫用「逃」,難道不成?人家可是本港最大廣播機構啊(未有實質證據,但全港九成以上的人都這麼認為)。想同我吹水? 2008年6月29日 (日) 14:44 (UTC)
- “被当地华侨使用”“被我们引用”不等于应该被做为主条目命名,因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您的推理混乱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9日 (日) 15:07 (UTC)
Mukdener屢屢在討論中侮辱貶抑其他用戶,令我噁心。要是廢除NoteTA,當所有名詞都替換上港台譯名時(極端的例子),Mukdener是不是也要懷疑港台用戶的智商有問題。— WiDE 懷德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5:48 (UTC)
你见事不明,我只是陈述事实而已。noteta的问题我会找时间详述,请耐心等待。 Mu©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21:18 (UTC)
- 沒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光是侮辱貶抑其他用戶,這是正確良好有水準的討論態度嗎?— WiDE 懷德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1:24 (UTC)
- 少来,我没侮辱其他用户,我在描述事实,不要诽谤我。不好还不让说是咋地?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1:12 (UTC)
[编辑] 还有没有维基人对原来那个议题感兴趣了?
实际上我的主要注意力一直放在原来的那个问题,这里的深奥的口头辩论太累了,而且正如winetai所说,“得罪人”(网络会使人为人处世的意愿降低,自然口无遮拦的欲望也增强了)。结果这几天几乎没人关注引发整个讨论的原本问题了,可是我最近刚做了一个系统资料搜集,对解决该问题应该有用,所以请不打算参与大方针制定,只想看看原来那个问题的进展的维基人到这里看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在最下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30日 (一) 08:53 (UTC)
- 為了善意回應Douglasfrankfort的留言,我重申我拆開話題,只是想解決「譯名手冊」的適用問題。在此,我也重申我尊重大陸用戶譯名的態度,希望習以大陸簡體的維基用戶,前往該討論頁面表達對該手冊譯名的立場與態度,從頭至尾,我都是想知道其他大陸用戶對此手冊的看法,也想知道這類型譯名是否全部都為「中國大陸最常見」。--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9: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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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ertai在原讨论的高见:
再囉唆一點解釋就是,如果他人對此「漢語差異」命名提出「容易混淆」或其他命名正式方針疑慮時,那兩規則是無法適用得(內文中的遵守上面的一般惯例和大家就命名问题达成的其他共识)當然﹔如果「不容易混淆」無虞,「某地區最常用」無虞,又符合先到先得等其他命名法規及其他共識,這兩「各地漢語差異」規則自然就可適用﹔那時候才可以使用「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
现在我根据命名正式方针对郭伟邦提出“容易混淆”的疑虑,对禤智辉提出“不容易理解”的疑虑,请先解释为什么各地汉语差异在此仍然可以适用,再讨论贝克斯利区问题不迟。—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2:59 (UTC)
- 很可惜,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開版主題,完全不涉及這兩譯名﹔也與此討論不符。不過為了閣下所需,我特別再為閣下拆分一次,以免閣下又犯了擾亂討論及觀點的疑慮。--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3:09 (UTC)
- 根據英國政治人物香港譯名列表,這些譯名在香港是標準譯名,香港傳媒均採用這些譯名。故這些譯名在香港是最常用的。加上查Msuker提出的兩個條目的創建者為香港維基用戶Wrightbus,符合先到先得原則。至於「不容易混淆」,就靠NoteTA來解決了。郭偉邦條目現在已建立NoteTA轉換和其他地區譯名的重定向,理論上沒有問題。而禤智輝則需完成上述兩項才能達到此標準。—Altt311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3:11 (UTC)
- 逃避话题,请看上面引用处:“如果「不容易混淆」無虞”。现在不易混淆有虞,已经不符合上面的Winertai理解的原则。请解释。—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07:47 (UTC)
- 逃避話題?這問題的確是使用NoteTA來解決。—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0:31 (UTC)
- NoteTA和先到先得根本是两个层次的问题,或者说有明显先后顺序。按照Winertai理论,满足不易混淆等等各种原则,才可以先到先得。先到先得之后,才有条目,然后才有NoteTA的可能。所以首先你不能说有了NoteTA才不混淆或者说有了NoteTA就能够理解,这是本末倒置。其次,NoteTA对于分类显示、不转换都无效,而这正是条目主条目名争议的主要原因,所以有NoteTA从实际上仍不能避免名称混淆和难以理解。—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9:25 (UTC)
- 是否容易混淆不應是由其他地方的人來質疑吧,不然我也可以質疑內地的譯名,要求全部把他們換作港台譯名吧。NoteTA確實是對「不轉換」模式無效,但是這就是設立其他中文顯示的原意。況且Mukdener已經說到「任何智力正常的人會需要noteta來幫助閱讀」的話,既然各位都是智力正常的人,基本上譯名是否容易混淆也不是問題了。—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2:32 (UTC)
- 这正是上面引用的Winertai理论的重点。按照该理论,只有在满足不容易混淆和容易理解两条之后,译名才有先到先得的资格。原来他质疑贝克斯利区等译名先到先得时的主要论据,就是SElephant提出的所谓容易混淆问题。只不过现在被我拿来,同样质疑禤智辉等而已。
- 请注意,如果把不容易混淆和容易理解也限定为区域内不容易混淆和区域内不容易理解的话,加上所谓的区域内最常见,其结果是命名常规所有规则其实全部是区域内。换言之,命名常规的精髓就是四个字:先到先得。只要区域内不发生争议,就可以放心镇压其它所有争议。而其它用户想要质疑某个译名的合法性,都必须寻找原区域的争议资料,而不是广大中文世界的争议资料。我想这件事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过吧。
- 如果这就是中文维基的现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此讨论很早阶段就讲,实际现在有影响力的只有先到先得,尽管这是非常不合理、将百科看作儿戏或者抢地盘的不理性方法,但是也没办法。不过Winertai等人就出来说这个那个,先到先得只有在满足如何如何严格的规则后才适用。实际呢?
- 还有一点,如果这就是现实,中文维基就不要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表面上标榜那个看起来客观公平包容的命名常规,实际的影响力完全取决于先到先得。大家心知肚明,先下手为强就是强,没办法。抢到了地盘,什么NoteTA那叫客气,抢不到地盘,再多的争议(包括这个讨论)最后都是白说。这种状况一点也不好,但是至少承认它的缺陷比否认它的存在要客观一点。—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7:02 (UTC)
- 別把兩者混為一談:以那本譯名手冊來做的譯名得到駐內地的英國領事館確認了嗎?—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13:19 (UTC)
- 得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广泛使用,够了吗?具体例子:米利班德(不是文礼彬)、胡恩(不是什么禤XX)等等,诸如什么白高敦贝理雅太多了就不举了。—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13:43 (UTC)
- 我原本是想問地名的。至於人名,香港的譯名都在這裡,做一個比對。—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14:32 (UTC)
- 这一点早就知道,请看Talk:中文官方译名。一个是驻中国大使馆使用,一个是驻香港领事馆(包括原港督府)使用,可见英国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本身并没有原先所谓的“官方”译名,这一点似乎已经没人试图争辩了。
- 现在的香港译名毫无疑问是香港地区最常见译名、最正式译名,但是它与大陆的最正式、最常见译名相比的话,更加容易制造混淆、不容易理解、刻意隐藏外国译名性质、导致姓名译名原应有信息丢失,所以我按照Winertai理论提出这些译名不符合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等原则,不应该具备享受“先到先得”保护的资格。—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19:49 (UTC)
Winertai你拆再多次讨论也没用,现在情况是用户对于大陆译名提出质疑时,你振振有词,说了一二三四五多少条理由为什么先到先得不适用。然后我用你的理由对于香港译名提出类似的质疑时,你便闪烁其词。原讨论果然是“完全不涉及這兩譯名”,所以你敢说什么必须要满足不易混淆容易理解云云,现在涉及香港译名了,标准、适用规则就变了?先到先得的适用标准是先看讨论对象再确定的,然后对于另外一个讨论就不同的?还不能理解为什么别人觉得这里有双重标准?—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07:50 (UTC)
- 隨便你說吧,兩個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不同主題,閣下偏偏要搞在一起,我拆開討論主題,只是不願意看到你的胡纏爛打毀了討論。話說回來,誰又規定某人在哪討論發表意見,就必須在哪哪討論發言。呵呵,這種術有專攻的選擇性發言,也被閣下數度扣上雙重標準,真是服了閣下邏輯。
- 其實我可以再給閣下幾點建議,如果閣下以『易混淆或不容易理解』理由對此兩命名有意見,除了可以在此提出疑慮外,亦可於移動頁面提出申請。如果閣下意見能獲得共識,此兩條目命名亦可由管理員執行重新移動及重新重定向程序。當然,到時候,請閣下不要再用『不參予你討論或贊同共識』,就數落我『涉及香港译名了,标准、适用规则就变了』,請注意,從頭至尾,我從來沒有對該兩條目表示看法;況且也沒有任何維基方針確切規定誰在哪裡投贊成票或加入討論,就必須在類似情境上投贊成票或加入討論;更沒有規定誰在哪裡投反對票或有異議,就必須在類似氛圍情況下相同地投反對票或提出異議。最後,希望這種發言場合的民主自由選擇,能獲得閣下認知,倘若這種基本民主自由被閣下當成了『對大陸用戶不友善或有雙重標準』,我就僅能以遺憾稱之了。--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08: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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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一样是某译名是否可以先到先得的讨论,为什么是“兩個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不同主題”?你在第一个讨论中的长篇大论,现在被我原封不动的拿来作为质疑第二个讨论中主体的理论,你就要沉默、要回避了?如果Winertai对于“先到先得”适用范围的理解是正确的,那现在我以它为理由质疑香港译名。如果其他人认为Winertai的理解不正确,则欢迎踊跃反驳。同一个原则的适用范围,总不见的在条目甲是这样的,在条目乙就变成那样了?这叫什么?
- 还有,不要不停的建议我开这个投票、建议我获得那个共识的。你要立牌坊,自己去立。我原来就说此类讨论很难有结果,现在也没有改变我的看法。—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09:49 (UTC)
- 從你在第一个讨论中的长篇大论,现在被我原封不动的拿来作为质疑第二个讨论中主体的理论,你就要沉默、要回避了?就知道閣下有著難以溝通的不民主思維。尚不論閣下引用的條目性質、強度與相似度,我個人有著難以苟同的不認同,我也再度強調,從頭至尾,我從來沒有對該兩條目表示看法;況且也沒有任何維基方針確切規定誰在哪裡投贊成票或加入討論,就必須在類似情境上投贊成票或加入討論;更沒有規定誰在哪裡投反對票或有異議,就必須在類似氛圍情況下相同地投反對票或提出異議。閣下有著不改變自己看法的權利,只不過,服從共識是維持維基運作的基本步驟。你要改變這一切,就只有提出更好方案,在討論中取得共識。而這過程,你總不能對每個保持沉默、迴避與反對你方案的人都視為涉及香港译名了,标准、适用规则就变了或者說對大陸用戶的雙重標準或不公平。--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2:22 (UTC)
- 现在我以Winertai质疑大陆译名的理论质疑香港译名,希望包括Winertai在内的各位发表评论,这种理论到底对不对。—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6:37 (UTC)
- 我了解閣下的作法符合了Wikipedia:争论的解决#同第三方讨论中的『维基百科通过建立共识来工作。为了在一个争议的话题上达成共识,你需要将问题提交到更大的读者群体。』方針,不過在善意推定及自由編輯支柱,你總不能所有人都符合你的『配合討論』的希望或指示。例如我,我就以對此兩條目完全沒興趣為由,婉拒你的參與討論邀約。不過很期盼你的質疑獲得澄清,也深切期望此條目名稱能達到共識。話雖說這樣,但仍對閣下以『请先解释为什么這兩條目命名可適用各地汉语差异,再讨论贝克斯利区问题不迟。』為由的擾亂贝克斯利区命名討論之邏輯思考感到十分十分遺憾。--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7:21 (UTC)
- 1)因为香港译名类问题对先到先得问题影响更大。或者说这就是致使先到先得权力膨胀的最坏先例,甚至根本原因之一。斩草除根,以绝后患。维基要为先到先得定规矩,就不能容许一个个“方言译名”绑架现代标准中文。这是影响力问题。
- 2)原来已经有过长篇讨论,最后无结果。这是时间顺序问题,先来后到,同类问题先解决出现时间早的。
- 3)而且此类译名有明显的替代译名,如果可以证明先到先得不适用,可以马上移动到其它更加合适的译名。而贝克斯利区等至今还不知道如果先到先得不适用的话,应该如何处理?这是讨论如果有结果的处理方法问题。
- 4)此类译名由于来源、手法、方言问题等等,明显是典型的区域意志凌驾于全中文世界之上的例子。如果先到先得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是最佳对象之一。而所谓的贝克斯利区,甚至到现在都不能证明是否是区域差异。台湾、香港、新马到底有对于贝克斯利区的不同译名吗?是什么?这是判断标准难易问题,一个明显有问题(使用方言、违反常见翻译模式、制造理解困难、造成外国人物姓名应有信息丢失等,唯一有利理据只有先到先得),另一个并无明显已确认的问题(就算现在没条目,能建什么也无定论,台湾、香港甚至大陆还有比这个翻译手册更好的体系吗?)。
- 四条理由,所以要求先考虑香港人名译名,够了吗?我认为如果这个问题可以解决,贝克斯利区问题按照同样原则审议,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困难。而反之,不动摇粤音译名的地位,想质疑贝克斯利区等并无已确定问题、明显其它选择的译名,则是事倍功半。—Msu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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