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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於1991年12月9至10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上簽訂。 當時经过两天的辩论,最終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合稱《欧洲联盟条约》。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是歐洲聯盟成立的基礎。
[编辑] 簽署國家[编辑] 原欧洲共同体12个国[编辑] 1995年1月1日加入國[编辑] 2004年1月1日加入國[编辑] 2007年1月1日加入國[编辑] 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按申请日期排列) [编辑] 货币联盟条约《货币联盟条约》是1992年2月7日由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所正式签订的。 该条约规定,在欧盟内部要求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真正实现统一市场,并使经济政策完美地协调起来。条约规定:最迟于1999年1月18日在欧共体内发行统一货币,实行共同的对外与防务政策,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 [编辑] 目标要在密切协调成员国经济政策和实现欧洲内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经济政策。具体内容是:统一货币,制定统一的货币兑换率,建立一个制走和执行欧共体政策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2008年1月1日,15个成员国采纳了欧元。它们是: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斯洛文尼亞、馬耳他和塞浦路斯 15國。瑞典、丹麦和英国目前为止都决定暂时不加入欧元区。欧元的硬币和纸币已经于2002年1月1日开始流通。欧元区国家各自的硬币和纸币已经于2002年的前两个月退出流通。 [编辑] 政治联盟条约《政治联盟条约》最早在1990年4月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与德国总理科尔共同提出。 其目标為:实行共同的外交、防务。大会政策,进一步扩大欧共体超国家机构的权力,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使其由原来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变成部分的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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