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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貞操,又稱貞節、貞潔,是社會道德規範,保持貞操的行為則稱為守貞。在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對貞操有不同的規範。例如基督教認為守貞是不婚前性行為和婚後沒有外遇,有些較為保守的教派或觀念更包括不可自慰。而儒家文化圈中,近古時受到程朱理學「存天理、滅人欲」、「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觀念的影響,極力提倡婦女守貞,除了婚後不通姦、夫死後不改嫁外,婚前也要保持處女之身。朝廷大肆表彰節婦(如設立朝廷)外,到清朝時情況更為極端,有不少婦女甚至為未婚夫守節而終身不嫁甚至殉死,而在這樣的觀念下,有些婦女即使婚姻不愉快仍然忍耐和為夫家守節,產生了不少悲劇,如清朝文學家袁枚之妹袁機,幼與高八之子高繹祖訂婚,繹祖“渺小,偻而斜视”,性情暴躁,高八自知家門不幸,與袁家商量退親[1]。袁機執意不可,言夫婿有「疾,我字(侍)之;死,我守之」[2]。1744年到如皋成婚,被虐待,袁父一狀告上衙门,才將袁機領回杭州老家,但袁機依然從一而終,婚前婚後都為丈夫守節。 現代的貞操觀亦有改變,有些人認為只要是單一性伴侶,即使有婚前性行為也是貞潔。 [编辑] 參見[编辑]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