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儿童文学
儿童文学的定义,是指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的文学作品。这和“有关儿童的文学”有所不同,尽管两者很多时都一样。儿童文学在世上已有很长久的历史,尽管最初的儿童文学并非休闲读物,早期許多兒童文學由成人作品改編,但若不適合孩子或未針對兒童而改編,不能算作兒童文學的作品。
[编辑] 兒童文學的範疇兒童文學通常由成人所編著,深層動機可以說是重造童年或教育兒童,許多兒童文學也會改編自成人文學作品作。由兒童自行創作也雖可廣泛包含在內,但因兒童創作常流於鴨塗或不合藝術,仍須由成人鑑定是否為具文學價值。 西方在近代有《羅賓漢》、《圓桌武士》等向兒童灌輸正確價值觀的故事讀物,但這兩本故事書,都是從成年人的文學作品裡面濃縮出來。第一本真正針對兒童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是 1744年,由John Newbery出版的「A Little Pretty Pocket-Book」。 中國古時有為兒童寫的童蒙作品,到了民國時期的《稻草人》才出現中國第一本針對兒童編寫的兒童文學作品。 現時出版界普遍根據年齡劃分兒童文學的類別,這個分類亦與皮亞傑有關兒童成長發展的理論相吻合。這幾個類別分別如下:
對於學前兒童,圖畫故事書對他們非常適合,因為故事的每一頁都有小量文字配襯著圖畫,使兒童不用明白文字的內容亦可以理解。在西方,圖畫故事書是課室裡導讀課的好幫手。 另外,兒歌和兒童戲曲、少年小說都可廣義的列入兒童文學的範圍,但單純的兒歌旋律(如:嬰兒催眠曲)或表演舞蹈不在文學範疇。 16至19歲的讀者一般被稱呼作「年青的成人」(Young Adult),他們的年歲已超越了兒童文學的範疇。然而,這個年紀的青成人的特有問題,在今時今日的社會已慢慢開始在青春期讀者群的生活裡出現:戀愛、欺凌、濫用藥物、自殺、身份認同等問題現在也成為了以青春期讀者為對象的兒童文學題材。香港作家君比的《叛逆歲月》系列戶品就是這類型作品當中很受學生歡迎的一種。而日本以似漫畫包裝的輕小說,又是一類試圖把習慣了圖像思考的青少年讀者,拉回成年人抽象思考的作品。 [编辑] 歷史演進[编辑] 古代遠古時期的兒童文學是不識字的說書人對兒童所述說的故事,通常都沒有任何書面紀錄可供後世參考[1]。最早有以文字型式流傳是在公元前1,300年的古埃及[2],自此之後兒童文學開始在寫作型式的文學作品中出現,諸如公元100至200年間阿普列烏斯(Apuleius)所著《金驢記》(The Golden Ass)出現的愛神與美女(Cupid and Psyche)[3]或是公元200至300年間印度的邦查唐塔拉(Panchatantra),許多證據顯示許多之後童話故事集裡的故事都是根據民間故事重新編寫而成的。[4] 這些故事合集通常根據更古老的民間故事而來,像是《一千零一夜》、《吸血鬼的故事》(Vikram and the Vampire)及《彼勒與大龍》(Bel and the Dragon)。除了這些合集之外,中國的道家哲學家,像是列子與莊子,也都將一些童話故事與寓言以他們的表現方式出現在他們的哲學思想中。[5]而日本童話故事桃太郎日本古代的農村,祖父母在晚上向兒孫比手畫腳說故事,口耳相傳,一代傳過一代,而成為現在通行的童話故事。 而在較廣泛的定義中,《伊索寓言》(公元前六世紀)是西方世界第一本著名的童話集。 而首先嘗試不僅僅是保存童話故事中的角色個性也同時保留故事風格的,是德國的格林兄弟。但諷刺的是,雖然格林童話第一版(1812年及1815年)是民俗研究學者的寶庫,但為了保證銷售量及受歡迎的程度,格林兄弟在後來出版的版本中也開始改寫書中的故事[6]。格林童話集的轉變不只將內容偏離原有的民間故事,也影響了原有的民間故事的面貌。除此之外,格林兄弟也沒有收錄一些德國口耳相傳的民間故事,其理由是他們認為這些也曾在查爾斯·佩羅的故事集出現過的故事是法國故事而非德國故事。 [编辑] 近代1880年卡洛·科洛迪在義大利出版的作品木偶奇遇记,被認爲是早期兒童文學經典之一,曾拍成電影逾二十次。出版於1876年馬克·吐溫所著作的《湯姆歷險記》成為為美國著名兒童文學作品。 [编辑] 儿童文学理论[编辑] 儿童文学的概念定位司徒秀薇在《怎樣指導初小學生的閱讀》一書裡指出:兒童的行為均以“追尋快樂,減少痛苦”為原則。如果在他的經驗中,覺得看書或聽故事是一件享受的事,他會將它們與積極的感受連成一片。因此,兒童文學的最基本原則,在於可以导引兒童享受閱讀的過程,否則,一本書的內容不管怎樣好,如果不能引起兒童的閱讀興趣,也是失敗之作。 簡單而言,好的兒童文學該符合以下概念: 1)有大量高潮吸引兒童閱讀,避免過長的描述 2)人物角色鮮明,並有突出的故事骨幹 3)有教育意義 [编辑] 儿童文学的可读性特征可讀性,狹義的界定,是指容易被瞭解的程度。 根據辛普森(E.Simpson)在World Book Encyclopedia「可讀性公式」一節中,歸納了六個影響可讀性的重要因素: 1.句子的平均字數。 2.常用字的多寡。 3.字彙的平均音節數。 4.長而複雜的句子數。 5.抽象觀念的多寡。 6.人稱代名詞的使用。 以針對兒童的興趣與教育並重為特徵,由於某些兒童文學具啟發性與教育性,成人也適合閱讀。 許多成人作品引用了童話故事而改編(如《一千零一夜》原著、《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系列),在購書時要先弄清楚,欲購買的的書籍是從什麼語言、依據什麼版本翻譯,並仔細審閱其序、內容。 [编辑] 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的关系最初童話故事的聽眾除兒童之外也包括成人,因為許多兒童尚未識字,須由成人口述講授,許多證據顯示許多之後童話故事集裡的故事都是根據成人的民間故事重新編寫而成的。[7]這些故事合集通常根據更古老的民間故事而來,像是《一千零一夜》、《吸血鬼的故事》(Vikram and the Vampire)及《彼勒與大龍》(Bel and the Dragon)。 許多兒童文學中的童話典故被成人文學大量引用,在傑弗瑞·喬叟的《坎特伯里故事集》、斯賓塞的《仙后》以及莎士比亞的舞台劇之中[8] 。《李爾王》的故事中被認為引用了大量的童話典故[9]。在十六及十七世紀期間,義大利的Giovanni Francesco Straparola在《愉快的夜晚》(The Facetious Nights of Straparola)一書中重新詮釋了西方文學中的故事,書中的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童話故事,而巴吉雷(Giambattista Basile)的《那不勒斯人故事》(Naples)則全部都是童話[10]。卡洛·戈齊在他的義大利歌劇場景中用了許多童話故事的典故[11],例如他的歌劇其中有一幕取自於義大利童話的《橘之戀(The Love For Three Oranges)》[12]。與此同時,中國的蒲松齡在1766年他所出版的《聊齋誌異》中也收集了許多童話故事。而童話故事本身在十七世紀末葉的法國上等階層中開始逐漸風行,寓言詩人拉封丹和另一位知名作家查爾斯·佩羅(睡美人及灰姑娘的作者)兩人所編纂的童話故事是其中受歡迎的代表[13] 。雖然特拉帕羅拉(著有《穿靴子的貓(Puss in Boots)》)、查爾斯·佩羅和巴吉雷的童話集中包含了許多童話故事最早的型式,但這些編者也重新詮釋這些故事以符合文學的效果。[14] [编辑] 儿童文学与教育的关系兒童文學的教育價值有語言教育、人格教育、合群合作、同理心、見賢思齊...等。大體上,兒童讀物出版與類別的多寡,以及讀物品質的高低,可粗略反應出該國家的經濟發展情形,以及文化、技術的進步程度;同時,也是該國文化素質與國民教育的參考指標。 [编辑] 世上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
[编辑] 世上著名的儿童文学系列故事
[编辑] 大中华地区的儿童文学作家
[编辑] 儿童文学组织[编辑] 儿童文学奖
[编辑] 儿童文学刊物
[编辑] 儿童文学理论著述[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